食品仓储管理制度
专栏:行业动态
发布日期:2024-05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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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明丰饮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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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仓储管理制度

1、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。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,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(如杀鼠剂、杀虫剂、洗涤剂、消毒剂等),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。

2、设专人负责管理,并建立采购、验收登记管理制度。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,做到先进先出,易坏先用。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、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。

3、各类食品按类别、品种分类、分架摆放整齐,张贴对应品名标识,食品摆放做到离地10厘米、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。散装食品应盛装于专用容器内,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、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、保质期、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。

4、仓库内要通风、防潮、防腐,保持通风干燥。定期清扫,保持仓库清洁卫生。仓库内应设置温湿度计,定期检查温湿度保证满足食品储存需要。

5、肉类、水产、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冻或冷藏储存。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和冷冻设备,须贴有明显标志。肉类、水产类分柜存放,生食品、半成品、熟食品分柜存放,不得生熟混放、堆积或挤压存放。

6、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或冷冻设备,并定期除霜、清洁和保养,保证设施正常运转。  

7、设置纱窗、排风扇、防鼠网、挡鼠板等有效防鼠、防虫、防蝇、防蟑螂设施,不得在仓库内抽烟。

8、贮存、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、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、无害,保持清洁,不得将食品与有毒、有害物品一同运输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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