餐别
种类数
品质量化
粉 面
煮面或炒面
成品每份(不含汤水)重量不低于200g,且配一个当餐主菜或相同标准的半荤菜;肉(蛋)炒面类成品每份重量不低于200g,其中肉(蛋)所占比例应在15%以上。
拉 粉
拉粉:成品每份重量不低于200g,可选择搭配瘦肉(50g)、鸡蛋(1个)。
水 饺
10个/份,重量不少于15g/个、皮馅比(1:1)、菜肉比(2.5:1)
点 心
包子、馒头、煎饼、油条、蛋糕等配粥类(瘦肉粥、菜粥、白粥)